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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台男吸毒「無重大實害」3個月後毒駕撞死2命

當時法官在量刑時認為,張男主動坦承吸毒符合自首要件予以減刑,更在判決書指出:「施用毒品犯罪所生之危害,多以自戕身心健康為主,對於他人生命、身體、財產等法益,尚無重大明顯之實害。」孰料判決才過3個月,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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