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板國立臺北科技大學8/24監委被提名人許有為:行政院長絕對有權解釋憲法釋憲是大法官的工作,行政院長可以直接認定違憲,解釋憲法的工作被行政院長搶走了,大法官不會覺得緊張嗎?立法權侵害行政權是擴權,行政權侵害司法權就不是擴權,毀憲亂政這詞,只有民進黨有解釋的權利,其他人的認35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