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大叔* - 本相非相的網紅生涯
最近薔薔提告 Dcard 匿名黑函,以及資遣元老員工,這兩件事情被混在一起,造成許多討論⋯
我沒有支持哪一方,畢竟我不是當事人,沒有「證據」。但我想說,沒有「證據」的網友,為何可以只用表相看到的事情,作為對別人批評的依據呢?
我自己曾經有過一個很喜歡的 YouTuber,他就是主打暖男、當你遇到黑暗時會照亮你⋯之類的口號。然而當我實際與他接觸時,我明顯感受到很大的落差。畢竟,「人設」對於網紅來說,是建立流量的關鍵之一,但私底下的真面目,未必會與影片中的形象相符。這是我的深刻體驗,但也理解這是別人的生財之道,所以我就不多說了,自己認清事實,不再觀看其影片就好⋯
當然,現在的我很幸運。遇到一位願意與我互動的 YouTuber。其實我只是想要彼此「真心」的對待,我能理解網紅的工作量很大,不要求每則留言必回,但有回一定是認真回應。
所以,我是屬於「有幾分證據說㡬分話」的人。而「抒發心情」、「介紹自己親身體驗的旅程」、「分享自己投資理財的經驗」,至少這些都是我本人實際發生的事情。在我的文章裡,我也不太會出現攻擊別人的描述⋯
就像在彩虹板,雖然我與某人有過意見分歧,最後自己決定不在彩虹板發文(我們雙方都用卡稱,彼此也有看過對方的文章),但這是「我」的決定,不是「他」逼我的。更何況,我們又沒有交惡,何必因為理念不合就要攻擊對方呢?
我在其他的板也有看過他的文章啊。在彩虹板的他,跟在別的板面的他,有著不一樣的面相,而這也很正常。我們不應該只用「某個事件」就以此作為對方的全部。脫離了彩虹板,他也只是對某個東西有興趣的粉絲,剛好我也是,不影響我們的互動。
所以我不太懂。如果今天你要批評一個人,若你已經掌握了事實的全貌,為何還要使用匿名?既然要使用匿名,又沒證據,指名道姓說別人壞話,別人卻不知道你是誰⋯這不是我認知的匿名使用方式。
我偶爾也會發匿名文章。不過,文章主要也是「抒發心情」為主,又不想對別人造成傷害,所以只描述事情的大概(會稍微與事實偏離,以免指向特定人士)。這樣,既能達到自己抒發心情的目的,又不傷害對方,不是皆大歡喜嗎?
黑函、爆料、歡迎記者來問⋯這樣的文章我真的不喜歡。如果你有十足的證據,那為何要匿名,還要等記者來找?之前有某結婚的健身網紅,被匿名網友指控與健身房女性員工偷吃⋯我問他,證據是什麼,他只說別人看到健身網紅在情人節當天跟女性員工一起坐上同一台車。別人說的一定準嗎?這麼有把握,不如你現身說法。不敢是嗎?我請記者聯絡你,你跟記者講就好。結果對方馬上刪文,哈🤣
回到薔薔的事件。我有跟其他網友有部分的意見分歧。我用卡稱,理性討論。對方雖然匿名,大致上是理性的,只是偶而會帶點情緒性字眼,像是「別亂扣帽子」、「斷章取義」⋯之類的話語。有說錯的地方,我願意道歉,畢竟冗長的文字中,有些文字寫到模糊不清,誤會在所難免。
我比較不能接受的是,對方沒有法律背景,卻一直搞不清楚「霸凌」是社會用語,「性霸凌」是性平法明確定義的法條。問我薔薔在百靈果的描述是否為霸凌行為,我說我的個人觀點沒有意義,但硬要問我的話,我會說不是。接著,他就拿出「性霸凌」的法條,還說我的描述是「錯的」。今天就算薔薔的行為有符合性霸凌的要件好了:
1. 仍須有當事人申訴,才會「啟動調查」
2. 網友從科系名稱看來,並非主管機關人員,不能自行定論薔薔的行為就是「性霸凌」
3. 有「性霸凌」的法條,但不能代表所有「霸凌」行為的處理。
總之,我把證據一一貼上後,對方就沒再回覆了。如果要討論霸凌,這是個人觀點,法律也沒有明確定義,所以我才會說問我的意見沒有意義。
就算真的是霸凌,也論不到外人來批評吧?我們只是一般老百性,不是司法機關耶⋯
反正,匿名文章在薔薔影片出來後,一堆網友笑原Po刪文也來不及了、要被告了⋯等壓力下,自行刪文了。我是不會取笑原Po,他會不會被起訴也不是重點。我相信有了這次經驗,未來在網路上,他會謹言慎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