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問 債券投資減損

更新: 謝謝大家的解答 忘記考慮到應收利息的部分 已經算出答案了 謝謝🙏 正文: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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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X4/12/31的分錄為什麼備抵損失不是25,000 ? X4/12/31 的債券帳面價值為300,000 可是只收回275,000 備抵損失應該是25,000 所以分錄不是應該先認列利息後再從X3/12/31 原本備抵損失的餘額40,000調成25,000 再用25,000的備抵損失餘額去做上述分錄 我認為的分錄: X4/12/31 現金15,000 利息收入 13,000 備抵損失 2,000 備抵損失 17,000 減損迴轉利益 17,000 現金 260,000 備抵損失 25,00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券投資 300,000 可是照這樣做最後一個分錄一定會有差額 不知道是哪個步驟有錯 還是有哪個細節沒注意到 之前有寫過類似的題目也都是用這樣的解法最後一個分錄都不會有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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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12.31收回本金及利息$275,000 我們要先計算利息收入,減損已確實發生時須以攤銷後成本(總帳面-備抵損失)計算 利息收入:(300,000-40,000)*5%=$13,000 而本金則為剩餘的部分,也就是$262,000 相較於原本金($300,000),到期時只能收到$262,000,實際上減損$38,000 跟原本認列的$40,000備抵損失,少了$2,000的損失 因此這$2,000要補回來 解說完後就來分析分錄的部分 現金275,000是只收現275,000 備抵損失40,000是指你原先認列的40,000備抵損失,因到期須將此科目「除列」 利息收入上方已描述,就是260,000*5%=13,00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券投資(AC)300,000是指原帳面額 減損迴轉利益是實際上減損38,000但你卻認了40,000的減損,認太多減損需要補回來 ※最重要的部分是 275,000這部分不單單只是本金,還包括了利息 因此不可以將275,000和300,000這之間的差異認為是實際減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