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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這樣判無罪不用賠錢合理嗎?

是風向變了,還是法官太佛? 當事人辦了虛擬貨幣帳戶,連同自己的銀行郵局帳密交給詐騙集團,不法金流527萬。 僅因為法官相信他被「求職詐騙」就可以無罪+不用賠錢!!! 這三年我身邊遇過的跟實際看到的十幾個判例,絕大多數都是在當事人「被詐騙、不知情」的情況下,還是被判「洗錢+詐欺取財」,運氣好的易科罰金,情節重大的1-2年,但至少都還要付出數十萬以上的賠償,這樣對被害人還有其他被判刑者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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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一定代表被害人拿不回錢。這起案件只是刑事附帶民事被駁回;刑事判無罪時,附帶民事原則上也會被駁回。但被害人仍可另外提起一般民事訴訟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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