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做了快2年換來的是這樣

聽我朋友說他在南屯嶺東某丼飯店上班,要離職前要提早一個月說,我朋友那時候我提前說可以幫店長做到8/15,店長那時候說:看能不能做到月底,我朋友沒講話,店長就說:好啦好啦我儘量讓你再月中離職,後來店長招到了兩個新人,我朋友很認真的幫她帶新人,那兩位新人各做3天了,店長覺得他們可以,在7月31前兩天我朋友問她8月班表排好了嘛? 店長說:還沒 我朋友說:可以幫她做到月底 結果呢!7/31她不敢把班表傳在群組,私發給還在職的同事嘛,剛好新同事在看班表。 我朋友就問:班表出來了喔? 新同事說:對呀妳要看嘛? 我朋友說:好(結果上面根本就沒有我朋友的名字)我朋友直接傻眼 結果7/31晚上9點多才傳給我朋友,反正他傳給我朋友的就打說我朋友前兩天才跟他說可以做到月底,但是他人都找好了,不能讓新人不上班熟悉,所以就讓我做到今天。 那請問我朋友的15號前的工作呢? 我覺得憑什麼離職前一個月要講,叫人不要做了就不用提早說?邏輯?(我朋友是打工的而已,沒有簽任何契約。) 我朋友還很認真幫她,結果換來的是這樣 就是一種感覺的問題,真的為我朋友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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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很好啊!可以讓老闆開非自願離職證明, 還可以領六個月的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