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面試,店長說薪水實領五萬,但是勞保是底薪「加給」去算的,不是保五萬。我有問是什麼意思,但是對方說不知道如何解釋,還說其他餐飲業也是用「加給」的方式,如屋馬。
我上網查資料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是由投保單位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的規定,申報投保的薪資。」
「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也就是經常性給與,都應該要保進勞保級距,對嗎?
還是其實勞保就是保五萬,只是名義是「加給」那會影響勞工權益嗎?
有人可以解答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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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假設我底薪1萬9,加上各種津貼,每月固定薪水是3萬6
那就要以固定的月薪3萬6來去看級距
不固定的獎金、加班費之類的不算喔
以下表來說
月薪3萬6千元 在第6級,投保薪資是36300元

B1

大仁科技大學
你就問他有沒有實保
沒有的話謝謝再聯絡 去找實保45800..
B2
H
射手不射臉
意思是 妳底薪29000 用29000元去幫妳保 就是違法行為
跟妳說實領5萬 代表是其他費用加上去變成5萬
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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