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萬+次曝光

#心得分享 某公股銀行試用期滿突遭解僱心路歷程

想在板上記錄一下這半年的經歷,也給未來想進公股銀行、或是正在經歷試用期的新鮮人一些參考與借鏡。文長,但都是親身體會的血淚經驗。 去年六月通過甄試進入某公股銀行,但因為人力需求一直在等叫號,今年三月通知可以來受訓,今年四月中旬前往總行受訓約三週後,五月初正式分發至分行。 剛進分行時碰上業務高峰,又適逢分行人力吃緊(剛好有同仁請育嬰假與休假)。第一天被指派做外收件,到了第二、三天,在許多業務與系統流程都還不熟悉、沒有專人完整帶領的狀況下,主管便指示要直接上去叫號接客。 當時心情非常緊繃,客人就坐在櫃檯前面等,因為沒有銀行經驗,遇到不會的操作只能在同仁辦理業務的空隙中抓緊時間詢問,常常一邊承受櫃檯等待的壓力,一邊硬著頭皮消化龐雜的交易規則。 加上因為工作地點靠近工業區,周遭都是公司行號,所以雖然來客數不到非常多,但每個客人要做的交易都不少,通常都是拿著5-8本存摺,每本都有4-5個交易,對剛來的我來說,自然是有一段迷茫跟陣痛期,但在剛來的1-3個月,還是時常會被主管跟同事說怎麼那麼慢 一開始甚至因為業務量不熟,被坐在隔壁的學姊說可能不會過試用期,因此相當緊張,也一直很努力認真的把作業步驟跟規範落實,但沒想到還是讓她一語成讖了 學姊說的原因如 B45 在我某天請假上課由新人代理的時候,另外一個資深阿伯同事甚至隱晦的跟那個新人說要好好珍惜與我在一起的時光,因為我分數很低,可能沒辦法在分行待很久,雖然我不確定他是怎麼看到我的分數的,是新人告訴我我才知道這件事 除了櫃檯常規作業,分行同時面臨信用卡推廣的目標。主管經常提醒要積極開口行銷,我也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只要有機會我就盡力向客人推廣,甚至為了幫分行衝刺業績,連身邊的親朋好友都拜託過一輪。直到被資遣之前,我信用卡達成率仍然是分行第一名。 即便如此,主管日常的口頭反饋依然是「要再多跟客人推廣」。但我想著自己是新人,只要主管交代的事,我都還是盡全力去配合與落實。 試用期這段期間,主管曾約談過兩次,指出一些作業上需要注意與調整的細節。面談過後,針對指出的多數問題我都努力修正並留意改善,雖然在熟練度上自認還有些許成長空間,還沒有做到十全十美,可是還是有在盡力達成。 例如說我叫的客人比大家都少,後來我每日叫客數幾乎都高於平均,甚至是高櫃中最多的 也從原本客戶嫌我太慢,到後來客戶說怎麼那麼快,所以我想說這樣應該是有成長的 我的六個月試用期原訂於十月中旬期滿。到了期滿日當天,並沒有收到任何正式通知,私下詢問幾位同仁,大家的經驗也是「公股通常有問題會提早講,沒消息原則上就是過了」,我便稍微鬆了一口氣,繼續投入日常工作。 萬萬沒想到,在試用期滿後約一週的 10/21 中午前,總行人資先生突然致電通知: 「試用期未通過,明天不用來上班了。」 當下整個人震驚到腦袋一片空白。甚至在同一天早上,主管才剛交辦我要繼續向來行客戶推廣信用卡業務,到了中午卻變成直接要我走人。 更混亂的是交接流程。接到通知後,我必須當場聽從指令,將手頭業務交接給九月中才剛來報到的新進同仁。在當天下午極為有限的時間裡,我根本沒辦法完整教導她各項流程,看著她手足無措、眼眶泛淚的樣子,我心裡滿是愧疚與抱歉。 當天下午主管主動關心我試用期是否沒過時,說人資後來有打給他,還問我主管我有沒有跟他說這件事 • 主管說法:「試用期考核分數是總行綜合評估的,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有沒有過。」 但當我進一步向人資端查證未通過的具體原因時,人資調閱內部考核紀錄後直接告知: • 人資說法:「未通過的主因在於工作業務考核,是單位主管決定不予通過的。」 聽到這個回答,心裡只剩下錯愕與寒心。原來早上的行銷叮嚀、下午主管的茫然安慰,與人事紀錄上的評核結果竟是如此矛盾。當天早上我還在努力幫分行拉業績,幾小時後就直接被宣判出局。 而且在試用期屆滿到被通知沒過,都沒有主管告訴我說要我先來處理交接事宜,甚至是還不斷地要我持續的推廣信用卡跟保險 當下知道我試用期突然沒過,比較要好的同事都蠻驚訝的,因為他們本來都以為我這樣應該已經過了,甚至有同事超生氣覺得這樣的作業方式很不合理,完全沒有給前後手交接足夠的時間 也是有同事分析說可能這段時間我們分行包含我總共來了三個新人,所以他們想說淘汰一個後面還有還夠用 半年來每天戰戰兢兢、努力拉業績,最後換來的是前一天無預警被告知「隔天不用來」。心情雖然需要時間沉澱,但還是想分享這次經歷給在公股銀行或其他銀行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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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整篇還有補充的地方看完了,整理出三個地方供原po參考: 1.試用期不合格,是哪一項考核指標沒有達標? 2.8月、9月已經改善的項目,主管有沒有納入最終評分? 3.最終評核是由副理、經理,還是總行作成? 現在銀行都二招三招極缺人狀態,這樣直接資遣再來互踢皮球,一下說單位主管核定不通過,一下說整體評核,當然我也覺得同事弄妳的機率也不低,例如時常挑毛病讓妳產生作業上的誤會,遇到了就拿著非自願離職單,還有提前預告不適任的預告期薪資(超過3個月未滿1年需提前告知)請拿好,如原po有站得住腳的相關證據,諮詢選區議員的免費法律資源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