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請益商調流程細節

我理解的流程如下,但有些細節網路上查不太到資料,先感謝前輩解惑   1.     新單位發錄取商調函:是否甄審會開完才會發商調函? 2.     原單位回復過調意願及壓時間點: (1)合理的回復准駁時間是多久?查資料說擋商調通常發生在這時間點,法規似乎沒有規定時間,如果有,起算點是商調函的發文日期還是其他? (2)合理的壓過調日期約多久?網路上說壓3個月都算正常,如果期待的時間點跟主管答應放人差1個多月,軟性溝通不順利的話能大聲說話嗎?會不會搞得很難看之後更走不了? 還是只差1個多月忍忍就過了,先拿到派令比較重要? (3)回復意願是原單位主管會處理還是當事人要簽意見或上簽(擬請鈞長准予同意x月x號....)? 3.     新單位發派令: (1)是這個時間點開始跑原單位離職大地遊戲嗎? (2)派令生效日後30天內報到,是這段時間內的任意時間點報到都可以嗎?
留言
1.是,如果剛好對方剛開完你有可能要等一陣子 2. (1)沒有合理的時間,你要去兩邊一直協調,還有聽過上層直接結案的喔 (2)你/原單位/新單位都是心中自己一把尺,沒有合理,你自己要去協調,什麼手段要看你平常觀察長官的個性。我覺得如果對方同意主管答應的時間可以一致就已經好球了,你也需要時間好好交接,一個月很短,我有遇過差半年的🙄 (3)有的會會本人,有的會請本人在來函寫簽,有的直接告知處理結果😆 3. (1)不在意你走的的機關問問人事出納你有派令大概就可以跑。有的堅持要生效前一天。你還是要問一下處理流程的那些單位能給你多大的方便。還有原單位主管願意多早幫你蓋離職單,反正最晚就是前一天.. (2)不是,你收到商調令去協調的時候就要協調放不放人,哪天可以走。30天的區間是給兩邊人事單位好做事,你只要確保派令寫的生效日是當初喬的日期或是喬的日期有在生效區間(沒有的話得再跟雙方喬一次相當麻煩所以你這陣子要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