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請益商調流程細節

我理解的流程如下,但有些細節網路上查不太到資料,先感謝前輩解惑   1.     新單位發錄取商調函:是否甄審會開完才會發商調函? 2.     原單位回復過調意願及壓時間點: (1)合理的回復准駁時間是多久?查資料說擋商調通常發生在這時間點,法規似乎沒有規定時間,如果有,起算點是商調函的發文日期還是其他? (2)合理的壓過調日期約多久?網路上說壓3個月都算正常,如果期待的時間點跟主管答應放人差1個多月,軟性溝通不順利的話能大聲說話嗎?會不會搞得很難看之後更走不了? 還是只差1個多月忍忍就過了,先拿到派令比較重要? (3)回復意願是原單位主管會處理還是當事人要簽意見或上簽(擬請鈞長准予同意x月x號....)? 3.     新單位發派令: (1)是這個時間點開始跑原單位離職大地遊戲嗎? (2)派令生效日後30天內報到,是這段時間內的任意時間點報到都可以嗎?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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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驗: 1.新單位發商調函。 2.原單位人事收函並會辦你本人及組室,同意過調與否及期限通常就是這時候會簽在文上。(合理的回覆准駁時間就是公文辦理期限) 3.會簽意見送出前,該怎麼跟長官溝通就溝通,有什麼資源可以用就用,通常是你本人擔當新舊單位的溝通橋樑,盡力協調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過調時間。 4.新單位通常是壓一個過調時間前29日的派令(派令生效後一個月內報到,也就是只有講好的那天能報到) 5.離職前兩三天再跑離職流程即可。
1.是,如果剛好對方剛開完你有可能要等一陣子 2. (1)沒有合理的時間,你要去兩邊一直協調,還有聽過上層直接結案的喔 (2)你/原單位/新單位都是心中自己一把尺,沒有合理,你自己要去協調,什麼手段要看你平常觀察長官的個性。我覺得如果對方同意主管答應的時間可以一致就已經好球了,你也需要時間好好交接,一個月很短,我有遇過差半年的🙄 (3)有的會會本人,有的會請本人在來函寫簽,有的直接告知處理結果😆 3. (1)不在意你走的的機關問問人事出納你有派令大概就可以跑。有的堅持要生效前一天。你還是要問一下處理流程的那些單位能給你多大的方便。還有原單位主管願意多早幫你蓋離職單,反正最晚就是前一天.. (2)不是,你收到商調令去協調的時候就要協調放不放人,哪天可以走。30天的區間是給兩邊人事單位好做事,你只要確保派令寫的生效日是當初喬的日期或是喬的日期有在生效區間(沒有的話得再跟雙方喬一次相當麻煩所以你這陣子要乖)
離職流程通常都過調前1-2天才跑 前面做交接清冊會比較麻煩一點 通常私下協商好過調日期,那個時間往前推一個月就是派令來的時間
1.是,但通常會先打電話通知,詢問能過調的時間。 2.過調時間全看長官願不願意放人,以及對方願不願意等。我從接到錄取通知電話到實際過調日,大概隔了五個月。要來回試探現在單位與未來單位過調時間的底限,最後如果真的談不攏大概只能找民代處理。以長官答應的過調日期自己上簽回覆未來單位,之後才會收到派令。 3.離職手續大概是回覆的過調日期一個星期前跑就可以了,小單位兩天前跑即可。
B4(已編輯)
這文別刪 求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