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請益商調流程細節

我理解的流程如下,但有些細節網路上查不太到資料,先感謝前輩解惑   1.     新單位發錄取商調函:是否甄審會開完才會發商調函? 2.     原單位回復過調意願及壓時間點: (1)合理的回復准駁時間是多久?查資料說擋商調通常發生在這時間點,法規似乎沒有規定時間,如果有,起算點是商調函的發文日期還是其他? (2)合理的壓過調日期約多久?網路上說壓3個月都算正常,如果期待的時間點跟主管答應放人差1個多月,軟性溝通不順利的話能大聲說話嗎?會不會搞得很難看之後更走不了? 還是只差1個多月忍忍就過了,先拿到派令比較重要? (3)回復意願是原單位主管會處理還是當事人要簽意見或上簽(擬請鈞長准予同意x月x號....)? 3.     新單位發派令: (1)是這個時間點開始跑原單位離職大地遊戲嗎? (2)派令生效日後30天內報到,是這段時間內的任意時間點報到都可以嗎?
留言
1.是,但通常會先打電話通知,詢問能過調的時間。 2.過調時間全看長官願不願意放人,以及對方願不願意等。我從接到錄取通知電話到實際過調日,大概隔了五個月。要來回試探現在單位與未來單位過調時間的底限,最後如果真的談不攏大概只能找民代處理。以長官答應的過調日期自己上簽回覆未來單位,之後才會收到派令。 3.離職手續大概是回覆的過調日期一個星期前跑就可以了,小單位兩天前跑即可。
B4(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