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預售屋已刷5萬小訂 需要再付50萬訂金才能拿到合約審閱合理嗎?

更新 謝謝大家的回覆!! 剛剛詢問我的代銷一定需要付大訂50萬才能看合約書嗎 他才回覆說邏輯上是這樣,但如果有疑慮可以先拿合約審閱,之後再簽訂 😮‍💨😮‍💨😮‍💨 我想另外詢問,在建案工程期間,交屋前和我接洽的都會是該位代銷嗎? 前面這裡就下了個坑給我踩,稍微感到不太放心~ - 原文 第一次買房的首購族,請教一下各位前輩大大 📍地標台中 一個多月前去看了一個還在潛銷的預售屋,先刷卡5萬小訂拿到預約單, 代銷說這5萬是不會請款的,5月也就是這個月會簽訂, 前兩天聯繫我可以去付訂金拿合約書回來審閱, 訂金是50萬, 本來想說一樣刷卡刷下去拿合約回來看就行, 到時候合約審閱期間真的有什麼地方無法接受可以退訂返回所有訂金, 但剛剛詢問了相關產業的朋友, 拿合約不必先預付訂金否則違法, 因此我去查了相關法條之後才恍然大悟! 什麼!我是誰!我在哪!我被洗了嗎 ?!!! 想詢問一下有經驗的大家, 過兩天我去下訂時應該怎麼說才可以在不需要支付50萬!訂金!的情況下,和諧的拿到合約回來審閱… 真的萬分拜託了! 沒靠爸靠媽沒隊友28歲自己第一次一個人買房, 真的怕自己踩坑😭😭😭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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