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超奇怪的領薪方式

我是公司正職,領月薪 剛到公司不到一個月 前天剛領四月的薪水 老闆是發現金,裝在薪資袋給我 結果另一位做很久的正職也是領現金 我問她為什麼不是匯銀行帳戶 她說 「薪水一半匯帳戶,一半領現金」 我整個???? 想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我男友說是為了避稅,讓我們領不到勞退6% 如果想要跟公司談需要用哪一條法律呢? 希望有詳細的解說🙇‍♀️ 謝謝你們🥺拜託了 #更 跟逃漏稅完全沒有關係 有影響的是勞退跟勞健保每個月資方需要幫你提撥的額度而已 詳請看 B22 B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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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因為可能營業額沒有那麼高就用擴大書審 (書審好處是免提供費用 所以費用報多少就是多少 除非被抽籤抽到 才要提出書面資料 給國稅局清查) 舉個例子書審以銷貨淨額*6%下去計算再依照公式 假如*20%就是要繳的營所稅 但是其中他們不需要提供費用(因為是以銷貨淨額下去算的) 所以減少實際現金支出的勞健保才會省下更多 因為雇主要提繳的費用真的很高 你算一下勞健保勞退雇主提撥的金額 就知道為什麼雇主會這樣做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