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 學法律先學會做人

前情提要
這篇寫得好!!! 許院長都有對學子耳提面命, 但還是會有如下台大法律畢業的現任法官, 狂妄自大, 進入司法界之後,因權力上身,忘了前輩許院長的教誨: 郭嘉法官。 台北地院有人叫「郭嘉」? - Dcard
這位法官,是誰教的? 其做官事蹟, 有做到許院長敦敦教誨, 所講的話嗎? 學做人,學關心人,再學法律。否則學出來的法律是零分。 我救一個算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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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呼籲有些法官、檢察官應該要去實習當當看房仲、sales,以了解服務的心態。司法院、法務部,也應該安排這種服務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