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的媽媽沒有年終嗎😢

我目前向公司請育嬰假中,卻因如此而沒有領到年終… 在我們的勞動契約中載明「當年度12/1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到職月份依在職月數按比例計支)」,因此詢問公司然後得到以下回覆:
megapx
是我太理所當然認為「留職=在職」了嗎? 另外,我的職代有依比例領到年終,而我在去年度工作時間比職代還長卻沒有… 人資在面試職代時就說明會有年終,但在我請半年育嬰假時,卻沒有善意提醒我關於年終的相關問題,好吧…站在資方立場也許也沒必要這麼做☹️ 我在休假前還看了育嬰留職與年終的一些條文,天真的以為我會有,所以也沒有特地詢問公司
megapx
沒想到我在勞動部下的人力承攬公司居然會遇到這個問題… 趁小寶寶睡著時來分享這件事,希望有經驗的朋友們可以給我些建議,先祝大家新年快樂了 by 無助的新手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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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3-1 人資路過 人資要做的不只是招募、人事行政、考勤紀錄、回答問題、教育訓練、表現關懷、有的公司缺人可能還要一起算薪水 一家公司人資能有幾個人 誰有辦法通靈預知工作同仁的每一個問題?還要把搞不清楚狀況的人的問題預想到? 沒有要怪人資或公司,那妳發這篇文章是幾個意思?怎麼不檢討自己狀況外? 一切都是妳說「妳以為」會有,所以就沒有詢問公司,世界又不是照著妳的邏輯轉 自己不在乎自己的權益、不開口問,再來發文說沒人提醒,妳都不檢討自己的嗎? 不管是什麼狀況「留停」,基本上就是不在工作崗位上,除非是公司有特別規定 知道職場對懷孕女子不友善,但雇主也需要存活來養活其他正在工作的員工,而且目前也沒有法律規定他一定得給妳,多給只是讓其他在職者心理不平衡 現行制度是這樣,既然決定要生孩子、就知道某些犧牲都是必要成本,沒有人逼著妳生,真的不要情勒,搞不清楚狀況跟當媽一點關聯都沒有 最後,年終真的不是法規規定一定要發的,完全都是看資方要不要給,以上。
B59(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