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有勞資糾紛可以找誰幫忙呢?

不知道這個板對不對 我跟雇主有勞資糾紛 雇主有許多違反勞基法的事情 目前還不想檢舉雇主 勞資調解也是要雙方+第三方調解人出來談 但我目前是想要私下找雇主談損失就好 只是不知道損失到底該怎麼算 像請問可以找什麼單位協助嗎? 違法部分有:高薪低報、未提繳退休金、無加班費等等的。 我有找勞工保險局 對方表示沒有提供計算損失這項業務 打電話給勞保總處也一直忙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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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議私下 你都會這樣發文 肯定也有一定積怨 檢舉僅讓雇主受罰而已 錢只會進國庫 要追錢回來 依舊得透過調解 勞工局接獲申請 會依據你勾選方式決定派人過來當調解員(你指的第三方) 同時 你也必須把你過去資料一併備齊(從求職職缺 工作內容 薪資公告 合約 打卡紀錄 通訊紀錄 排休紀錄 排班表 錄影錄音拍照 薪資轉帳 勞健保異動 健保app等有利於你的證據皆可) 然後 你高薪低報及退休金計算 自己去查勞健保級距 該級距是依你“底薪+所有津貼”總額去計 簡單講 給多少 保多少 追討方面是比較簡單的 但你過去沒負擔到的費用 也可能會被放入檯面 加班費 這比較麻煩 涉及到一例一休的部分 大致細分成平時工作日加班、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加班費(有各自倍率 你得靠自己計算) 常見被拗的 比如加班費、颱風假被迫用其他假別兌換、特休半年3天+1年7天未給足共10天、一年享有30天未住院半薪病假+3天半薪生理假 網路上有張簡表 是我覺得簡單明暸 比較方便你上手的倍率表
megapx
但你也要注意每天上班時間是否會被拗成表定休息時間 (這一部分很吃你的合約內容) 最後 常見的誤解大致是 1. 颱風假本質無薪 只有居家工作才可計出缺勤 2. 計薪方式一定都是正加法 不可以被拗成“總額-缺勤” 這概念千萬不可以有 3. 勞健保級距採總額 4. 分清楚何謂經常性與恩惠性薪資(例如 合約若寫保障14個月 此時“年終”僅是文字遊戲罷了 依舊得給=經常性 除非他沒說保障 只有說入職滿一年 依年餘xxxxxx享年終2個月=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