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 主管說我不願意養你這個孕婦

謝謝大家的留言~我決定繼續工作到生產前,該享有的福利,我不會輕易放棄的。 ———————————————— 我目前任職於一間公司,年資四年 114年2月發現懷孕,預產期在10月 114年4月與主管面談時告知懷孕 主管表示 我在2月到4月請病假是故意將特休延後到生產時使用 並表示我在請產假及育嬰假期間 主管並不願意養我這個孕婦 當然這些話並不是當面跟我說 是主管告知其他同事後,同事再來告訴我的 但我認為孕前三個月本來就不會公開說懷孕 2月、3月、4月我每個月都只請一天的病假 手上的工作進度並沒有落下,也都如期完成 並不是每一個人的孕期都一樣,可以舒服度過 現在提離職絕對影響到我的個人權益 但被主管的話氣到,真的很想馬上走 如果我照著勞基法請假,主管就算不願意養我,也得養 本來想做到生,聽到主管講這些話,就想趕快請假走人 此外,主管都已經說我故意不請特休了,我還要將113年沒用完的特休,延後到114年使用嗎?
留言
我真的搞不懂,公司又不是主管開的,自己也只是個社畜,就要搞得大家都不開心 真的很多主管的心態真的很爛,坐上主管的位置就忘記當初自己也是在基層受苦嗎?不思考如何改善只會站在資方那邊一起欺壓,講難聽點主管也不過是資方養的一條X,沒利用價值了不也是說踢就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