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這樣是合理的嗎?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小弟我是一名餐飲服務人員擔任PT, 平時打兩份工,從昨天晚上胃就開始痛一開始不以為意 白天上第一份工發現自己胃越來越痛,後來上不到兩小時提早回家早退,後面忍著疼痛回家躺在床上休息,吃了成藥疼痛依然沒有減少甚至越來越嚴重,痛到完全不想動,但晚上還有第二份工作,提早三個小時請假並且找代班,但同事很多也有第二份工作,我也找不到代班,所以跟第二份工作的老闆說今天來不了因為胃實在太痛了沒辦法上班,下午的時候我還傳訊息叫我媽媽一下班趕緊載我去附近的診所或醫院就診,我就被我媽媽攙扶進了就醫的地方,醫生表示我這是嚴重腸胃炎脹氣很嚴重按壓時也痛到不行,也是我這22年來第一次那麼痛的時候,後續我就把我的就診紀錄發給兩份工作的老闆,第一分工作老闆是立馬打電話關心我,結果第二份工作老闆表示我沒去上班也沒找代班,他找第二家門市的老闆媽媽來上班,小弟我是沒有他們的電話或者LINE,我第二份老闆表示我要支付他們1小時400元的代班費我當天的班四小時所以是1600元,但小弟我時薪也才206元後面又說為什麼不能像其他員工一樣發燒帶病上班這樣不回扣錢,但我是痛到快走不動路還要家人攙扶才能到就醫的地方,根本到不了上班的地方, 想來想去不知道是不是合理的 若要其餘截圖我後續再發出來
後續我老闆表示我們跟他說我沒找到代班 所以錢算你三個小時但400*3照樣要扣
但我前面明確表示我痛到走不動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