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法律 公司欠薪追討方式

匿名
公司於去年中開始有拖欠薪水的情形,並以資金暫時不能動用、專案結案將會獲得大筆投資資金,承諾後續將補足所欠薪酬與合約載明固定給付的三節。
雖然無奈,但由於也並非連續月份欠薪,不敢裸辭的員工逐漸習慣「晚點發放」,並因為持續有專案在進行還持續雇用新人所以相信公司狀況會好轉。
然而這一等卻直接把自己的權益等沒了,在大家意識到公司擺明無力支薪而提離職時,就錯過了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請墊償去年遭欠薪資的時間。
目前公司已經搬離原址,法定負責人形同掛名非實質負責人,但營業登記資料皆未變更,營運人才是實際主導公司決策及資金運用的角色。
上個月初我們已跑完集體調解,想當然爾資方沒到場調解不成立,會後我們當場個別提出申請歇業事實認證申請。但到今天追查進度才得知承辦員昨天才送出會勘通知,因此距離歇業事實認證下來還要一段時間,並且對方建議我們先跑法院申請債權,並告知即使強制執行也可能因公司脫產沒有財物可以償還。
我透過法扶電話咨詢,得到了向法扶申請律師的建議
目前進度到這邊,其實已經感到很疲倦,並對後續流程有一些疑慮,擔心會不會大費周章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我想問
1.我們每名員工被欠的薪資由7萬-15萬不等,法扶律師的費用(分擔金)範圍大概落在哪裡?如果跑訴訟會很傷財嗎?
2.我們應合併案件一起訴訟就好還是分開?(訴訟人數低於四人)
3.提告對象以公司為被告還是實質負責人為被告對爭取被欠薪資較有利?(目前公司已幾乎人去樓空,辦公事所有權不清楚是誰的)
4. 強制執行若無法查扣到任何資金,我們還有管道追償嗎?
希望有一樣遇到欠薪但成功取回或獲得墊償的前輩,以及有勞資相關法律知識的專業人士們來協助解惑,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