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請益 請問這符合勞基法嗎😢

近日在104看到面試邀請 店家面試完還讓我們見習一天 見習後才發現這服務業 沒有固定休息時間 一天上班9個小時 吃飯30分鐘 但可能30分鐘也不到 所以有客人就會很忙 我問店長有沒有加班費 他說都到點就下班 沒超過時間為什麼會有加班費? 我就問:可是上班9個小時 中間不到一小時的休息 超過8小時不是會有加班費嗎?🤔他跟我說:那他們店裡沒客人 員工很閒 是不是就要把員工的錢拿回來🤔這回答對嗎 怎麼感覺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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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還在某早餐當主管的時期, 他們表定上班時間總共是9小時, 問題是中間沒有休息時間, 只能自己找空檔用餐或塞食物, 只要忙碌或盤點當天上班一定超過十小時, 很多人甚至就這樣餓十個小時才吃東西。 我也曾經幫員工詢問跟爭取過加班費, 老闆回覆說:「薪水裡有含加班費。」 元老級主管幫腔說: 「你們在表定時間內提早收完也沒扣你們薪水啊!」 然後我後來過沒多久就離職了ㄏㄏ 立志不當這種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