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次曝光
#工作心得 似乎被設計,損失了資遣費

匿名
我在A-mountain工作到今年`26年4月底離職,超過15年。
因為感覺被設計,規避了可能拿的到的資遣費,所以在此貼出,看看各位的意見,是否也這麼覺得?
我是隸屬於業務部門下的客戶支援部門。去年初,業務部門改組,一分為二,台灣跟海外。A女副總帶領台灣區業務部門,客戶支援部門(有分HW跟SW)由W男處長帶領。
改組時,A副總找我會談意欲要我當SW小主管,我就直說有職業倦怠,之後可能有離職的打算。自己考量後續的管理延續,SW小主管職就讓給另一位同仁。
去年約11月,W處長為了要新僱用一位新人,看看是要找HW或或SW的,有詢問我是否還有想離職,回覆有。
今年03/05主管詢問是否還有想離職,回覆有之後,隨即就說那就可以寫email 提離職,日期在04/30,我也同意,隔天就寄email給主管及人事單位提出申請,一星期即完成系統離職程序。
公司去年每股淨損(EPS)為8元多。公司主要支出約7成是人事研發成本。
所以今年3月底時,大改組並且開始資遣員工,4、5月資遣人數更多,將近約1/5。
就是3月初跟我談完提出離職後的3星期,即開始大規模資遣員工。
4月時感覺有些不舒服,但是沒有深究。4月底即正常離職。
5月越想越覺得不舒服。
6月時,就跟勞資顧問討論,請顧問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
訴求為因為主管知道我有離職的意願,在大規模資遣前,提早叫我提出離職申請,似乎有規避資遣費的意圖。
8月調解時,W處長沒去,公司代表是人資跟法務長兩人,就說W處長在3/5請我提離職時,不知道公司後面會有大規模資遣,決策是3月底決議的。
調解就不成立。
調解主持人也有問為什麼W處長會突然在3/5叫我提離職,公司代表不知,會再詢問。會議之後,公司代表有電話回覆我,W處長那時確實不知會有大規模資遣,也沒有回覆這問題。
總結以下幾點:
1. 有想要離職,千萬不要為了任何理由提早告知主管,以免被“有心”或“無意”的利用,造成自己的任何損失。
2. 即使3月初時公司還沒有資遣的決議,難道長期在業務的主管會推想不到後續公司會採取的裁員動作嗎?其實我猜測這比較像是A副總的動作。
這過程,讓我覺得沒有誠信正直,感覺被設計了。
無論如何,就是造成我應該可以拿到資遣費的損失。
3. 調解時,公司代表竟然說,叫我離職,那是W處長個人自己的決定。似乎意指如果有規避意圖也是其個人行為,不是公司的決定。
主管範圍內的行為應該就是代表公司,不能有問題了就說是個人決定,撇清關係。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