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益離職 未滿三個月離職,需要保留一個月交接期嗎

目前到新公司任職未滿三個月,但環境與人種種因素,身心已無法繼續負荷高壓的工作模式,很想這週日的時候提離職,隔天週一就辦離職,但公司當時一開始發的文件,內規有寫離職要保留30天的交接期… 想請益以法律上來說,是有必要遵守做到30天的嗎? 現任的公司是規範很多、老闆也很兇的公司,真的很怕走不了,會被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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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三個月雖然免預告,但仍有交接義務,如果當天提當天走導致公司有具體損失,對方理論上可求償。 小​建議: 若真的撐不住,當天離職沒問題,但請在上班前發 Email 留存書面紀錄,表明因健康無法勝任,並附上整理好的檔案與交接清單。 既盡了告知義務,也能優雅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