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妨礙風化罪行判定

前情提要
已經詳閱版規,若不適當會刪文 主要想討論一些關於妨礙風化的標準以及罪行判定,非常感謝各位的觀看 發到此版是覺得可以有更多法律專業的人看見 主要有三個問題 關於第一個問題, 按照法律條文來說,個人是認為西斯、推特等皆觸法 關於第二個問題 因為本人不是法律專業 不曉得罪行是怎麼判定 關於第三個問題 以條文來說,在外裸露應該是違法 但在無人的環境應該是不算違法(? 不過其實很好奇以法律那邊,要怎樣才算是藝術創作,怎樣算妨礙風化或是sexual呢? 謝謝觀看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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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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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B1 主要是想討論妨礙風化的判定,而不是問自身需要使用到的法律諮詢 有經過修改,不知道這樣行不行 而且原文內容也是有提出自己看到的東西跟想法
235的部分 釋字617 234的部分 文義會符合 但合憲性解釋不會成立犯罪 我比較好奇你是真的想懂這個法律的內容 還是西斯版有人惹到你?
B4 我是真的想瞭解,可能因為平常會想要探討或是想一些奇妙的主題(? 但我主要會比較想瞭解裸體創作的部分,怎樣才不會違法 並且我覺得這些東西是滿值得大家來瞭解的 基本上大部分的人都搞不太清楚法律
(一)西斯版是否違法? 單看條文似乎會成立,然釋字617的出現限縮了成立範圍,依解釋文,性資訊本身也是一種言論自由,應當保障,然而,憲法並非絕對保障所有言論,依憲法23規定,視其對他人自由權利、社會及公共利益等,得以法律為不同範疇的限制,並基此將猥褻物分成「硬蕊」及「軟蕊」,前者如人獸交、虐戀等毫無藝術性、醫療性價值,換言之,如果西斯版上出現騎吉娃娃的照片,就是違法的,而與此相對,後者則是允許一般客觀上能引起性慾望、使人感到性羞恥或滿足主觀慾望的情色資訊存在,只要求其加上保護措施。 而西斯版在進入前跳出的18+通知,是否為保護措施,考量本罪依通說,旨在保護他人不受猥褻物干擾之考量,18+視窗的跳出應能滿足此目的。 (二)打野砲與公然猥褻 1.原則上會成立,但例外在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意使他人觀賞,純就理論而言,行為人無意供人觀賞自然欠缺主觀意圖而不成立,所以應該有討論空間。 2.有意供人觀賞,但無人觀賞,不影響其成立。 (三)裸體拍攝以供藝術創作,是否成立可能也有爭議,實務曾作成不起訴處分,理由在無意引發他人性欲,或滿足自己慾望。
B6非常感謝你詳細的回答! 另外我想請問一個部分 文中有提到,看過一個案例是在警察局門口拍攝,因此造成熱議所以警方調查追尋後抓到人 或是不少例子也是因為在網路上造成轟動等等,所以警察才去追跟抓人 打個假設,如果說是有人閒著沒事拿看到別人拍攝的東西出去報警,或是警察看到認出地點、監視器剛好看到等等,會去追尋犯案者嗎?還是這要去問警察比較清楚 (不好意思在一個比較嚴肅的地方詢問一般人不太能接受或是討論的議題,會有這一個疑惑是其實不太理解會執行的人為何如此大膽,清不清楚法律,畢竟是非告訴乃論)
B7 通常會,如果你在FB多逛應該可以發現各大地方性社團,如有攸關刑案且地點明確者,會出現自稱ooo所員警的留言,表示該案已進入偵辦,當然辦不辦得成又是另一回事,民眾想看到的,在法律上未必會出現。
B8 瞭解了,非常感恩!!
B8 假設自己拍攝的性愛影片,在特定群組內販賣,供人觀賞,這樣算不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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