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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侵權行為
國立臺北大學
請問問題二為什麼除了195第一項規定外 還要再引184第一項前段? 是為了強調本案是侵權行為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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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國立政治大學
10
195條不能作為請求權基礎,它只是為了特殊樣態的侵權行為去明定賠償範圍,真正的請求權基礎還是必須仰賴184條
B1
21/10/27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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