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配偶和二等親,已簽AD,親戚要求急救時醫院會怎麼處理?

想請教《病人自主權利法》(預立醫療決定AD)的實務問題,想聽醫護人員或有經驗的人分享,也歡迎法律背景的人補充法律面 🙏 如果沒有二等親,也沒有配偶和小孩。有做預立醫療決定(找兩位朋友當見證人,但沒有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 這樣當進入「符合AD啟動條件的末期狀態」時,伯父、叔父、姑姑、舅舅、阿姨、堂/表兄弟姊妹跳出來要求急救會怎樣?通常醫生會以病人簽過的AD為主?還是會聽三、四等親的意見而急救?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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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機構,我認為實務上會以三等親、四等親意見為主。再怎麼樣還是「親」,而且你那時候應該已經無法主張AD。 除非你有委任人可以幫你表達意見,或是當下有見證人能到場。 但我只遇過簽DNR跟AD但家屬失聯的,為了避免家屬後來主張要救(應該是怕麻煩我覺得,病歷記載詳實的情況下理論上不會有爭議,但家屬要盧不管什麼原因你當事人還是得陪跑法院),原則上醫院端都還是會儘量積極除非死透了。 依法,院方按照患者簽AD後符合上面條款並選擇不要做那些條款上的治療,就算親戚反對,院方是沒有違法而且符合程序的。 但我查了一下失能者,四等親內都能去申請監護宣告,我也很好奇如果親戚們主張會扶養患者並立刻先去申請暫時宣告,要求違反患者AD簽署的主張,實際上是否算是違法?還有緊急情況下意見衝突時現場大家都怎麼做? 可能得請學長姐們或法律人分享了。
B1 但法律上、理論上不是應該以AD為主嗎? 只是這是倫理議題 實際上會告你的是真人 所以實務上會以親屬的意見為主 如果被急救過後意識應該都不是很清楚 本人要告醫院也沒辦法 覺得病人很可憐 病人自主權根本是個笑話 而且再者 DNR的用法很多時候都用錯了 一堆病人沒有末期簽的DNR… 如果上法院 可能都會有很多問題…
本人ACP核心講師&諮商人員,路過說一下淺見。 首先,想先跟原PO確認一下,當時的情境您沒有二等親參與ACP,機構有特別說可以怎麼做讓流程完整嗎?有些特定族群或狀況確實二等親非常難邀請到診間,這邊只針對原PO的情況做回應,因不知道在診間當下的細節是什麼,所以AD能否有順利被醫療機構核章且上傳衛福部註記健保卡,我不是很確定。 回應原PO第二個問題,這就是為什麼ACP要有二等親參與的原因,家人的共識和理解在ACP的過程中非常重要。不過原PO說的情況基本上不會出現,因為AD的簽署是光譜式單選題,原PO沒有醫療委任代理人(HCA)的情況下,能勾選的選項大多已被限制,就算原PO表示拒絕任何人工營養流體餵養和維持生命治療,家屬跳出來說要救,基本上就看醫療團隊當下的處置了,老話一句,醫療人員很忙很累,不論家屬說什麼,絕對也應該做的情況是尊重健保卡註記的AD做操作,但因為家屬會不會因為團隊這麼做而針對醫療團隊做提告,不無可能,即使團隊在AD可以啟動的情況下執行AD(或不執行但提供轉院),團隊成員也不會有罪名成立,但跑法院、程序很麻煩也很傷精神,也是一種KIMOJI問題。 結論:原PO的情況沒有描述很明確,要做完整推論或回應還缺少許多資訊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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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AD就有醫療委任代理人,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