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兩三事|包租代管篇 #18 🏠 房東在退租前,突然新增一大串「驗收標準」,合理嗎?

房產兩三事|包租代管篇 #18 🏠 房東在退租前,突然新增一大串「驗收標準」,合理嗎? 「入住的時候根本沒這些規定,怎麼要退租了,突然丟出一大串清潔、驗收項目?」甚至入住時房子原本就沒有這麼乾淨,現在卻要求房客整理成「better version」再還回去?這種情況,房客真的只能照單全收嗎?🤔答案是:不一定。 📌 一、先回頭看「原本的租約」 退租時雙方的權利義務,原則上還是要回到: 👉 租賃契約怎麼約定 👉 入住時房屋的實際狀況 👉 雙方有沒有另外約定清潔或回復方式 如果簽約、入住時根本沒有約定「退租必須達到某種特殊清潔標準」,房東到了退租前才單方面列出一大串要求,不代表這些新增要求當然就會變成原租約的一部分。 內政部目前公布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也有「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及押金返還等制度,就是為了讓租賃雙方事前把房屋狀況與權利義務說清楚。 📌 二、房客有保管義務,但不代表要「還一間更好的房子」 依《民法》第432條,承租人確實負有善良管理人的保管義務。如果因為房客沒有妥善使用,造成房屋毀損、滅失,當然可能要負賠償責任。但同一條也明定,依約定方式或依租賃物性質正常使用所造成的變更或毀損,並非一律都要由承租人賠償。(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所以: ❌ 回復原狀 ≠ 回復全新 ❌ 正常使用痕跡 ≠ 一定要賠 ❌ 房東自己列驗收清單 ≠ 房客當然必須接受 ❌ 退租 ≠ 免費幫房東把房子升級 📌 三、最容易吵起來的其實是「押金」 有些房東會在點交時說:「這裡有污漬,扣500元。」、「浴室不夠乾淨,扣2,000元。」、「牆壁有痕跡,重新油漆5,000元。」但押金不是房東想扣多少就扣多少。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相關規範,租約終止、房客返還住宅後,房東原則上應返還押金;如果確實有租約所生債務,才涉及抵充及返還剩餘押金的問題。 因此,如果真的要扣: 👉 是什麼損害? 👉 是否可歸責於房客? 👉 契約有沒有相關約定? 👉 實際損失多少? 最好都要說清楚,而不是一句「驗收不合格」就把押金扣掉。 📸 四、房客退租前一定要做這件事 拍照+錄影存證!尤其保存: ✔️ 剛入住時的照片、影片 ✔️ 當初與房東的LINE對話 ✔️ 入住時原本就存在的污損 ✔️ 退租清潔完成後的屋況 ✔️ 點交當天完整錄影 ✔️ 水電表度數及鑰匙交付紀錄 如果入住時房子原本就沒有整理到房東現在要求的程度,這些證據就非常重要。 ⚖️ 最後記住一句話:「房客有返還房屋的義務,但沒有義務把原本的房子免費升級成 better version。」房東、房客都一樣,簽約時講清楚、入住時拍清楚、退租時點清楚。很多租屋糾紛,其實都可以少一半。 ※以上為一般租賃法律與實務分享,個案仍應依實際租約、房屋現況及相關證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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