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優先遲早變成另一種交通地獄
國立屏東大學
別看標題就倒讚阿,先看完再評價。
首先,台灣是不是行人地獄?肯定是
那為何是?
不外乎三個面向,教育、法規和都市規劃
其中都市規劃以現況來說幾乎沒有改善空間,
畢竟早年的規劃就是能蓋多滿就多滿,完全沒有長遠計畫
撇除其他縣市,就光台北市,堂堂首都卻規劃的亂七八糟
就算讓全世界吃za warudo,讓台灣開始追趕1000年也不會變得和巴塞隆納一樣
教育大家也很清楚台灣一直以來都不重視這塊,坦白說某些程度上台灣人和對岸差不了太多
但良好的教育可以減少都市不良規劃造成的影響
至於法規...我必須說這就是台灣人最犯賤的地方
對比國外高度發展國家,台灣的法規就是SM道具打手心的等級
聲音很大但不會痛,罰則上限慢慢拉高卻不敢拉高下限。
今天要是有立委跳出來說大幅加重交通法規罰則,就會有人跳出來喊政府搶錢、罰太重
我就很好奇這些喊反對的是不是潛在的犯罪份子? 應該要匡列才對
只能說法規的部分全體一起承擔,這是台灣的悲哀
但我這次想討論的是法規的另一個面向,就是公平
法規優先保障行人安全及權益,這很合理
我是行人時也希望能安心過馬路及走在人行道上,所以我完全支持這些法規
但在台灣卻有個很怪的現象
當某個法規持續保障特定群體權益時,就會變得極端且奇怪又不合理
先來看看這篇文章:
坦白說這篇文章只說對30%,行人當然可以在斑馬線上逛大街,我也會這樣
但前提是"要綠燈",因為這時保障你優先權益的東西,是綠燈以及斑馬線,缺一不可。
而綠燈及斑馬線是法規給予的保障。所以行人當然可以在這樣的條件下逛大街。
如果只有斑馬線,那行人就要看好左右來車才能通過,這是義務。
但是各為自己回憶一下這陣子的行人過馬路時,有多高的機率會闖紅燈?
明明一個常規速度要8秒才能走完的馬路,為何剩最後2秒還要闖?
要闖也OK,但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就該快走或小跑步?
如果你知道自己行動不便要超過10秒才能走完,為何不等下一次綠燈?
明明大馬路紅綠燈有重疊的紅燈時間莫約3秒,為何卻還是要過馬路?
要闖也OK,為何不快走或小跑步?
你不走斑馬線要過馬路,那勉強....也OK,但為何不看來車? 還要車讓你?
昨天才看到行人不走斑馬線過大馬路,汽機車只能卑微停下來讓他過,為何? 因為怕被檢舉阿
事實呢? 不走斑馬線才是違規,是要罰的。汽機車有權利按喇叭。
我算過,每天通勤的某一個路口有超過8成的機率會有行人逛大街闖紅燈,而且這些人很明顯身體健康四肢健全,還不一定是老人。
結果都綠燈了汽機車全部都乖乖等行人從"剩下的1/2-
處逛大街走完",是有多卑微?
也看太多明明亮了紅燈卻才要"開始"逛大街過馬路的行人
然後汽機車轉彎就卡在轉角處,最後對向車子來時就得放慢甚至停下,一連串的影響就是交通問題
這一切的問題我認為核心思想就是因為正在要求"行人路權優先"
台灣人好像常常搞不清楚權益優先和權益無限大到底差在哪
上面講的狀況,也都是最常見的狀況,就是把提倡的權益當成無限大來使用
當你不走斑馬線及闖紅燈時,就不再是行人權益至上的情況了阿!
法規應該要雙向的好嗎,不是無上限的保障特定群體
汽機車不禮讓行人要罰,那行人不遵守法規時要不要罰?
你說行人不像汽機車沒有車牌,很難抓,
那是不是就應該同時保障汽機車按喇叭趕人但不以車身逼人的權利?
結果現在連鳴笛的救護車也要禮讓行人,是想笑死誰==
權益優先是建立在你沒有違規的情況下好嗎!
當你違規時就失去權益優先的權利,別人用合法合理的方式驅趕,我認為完全合情合理
但現在誰敢? 到處都是抓汽機車不禮讓的影片
那行人違規為什麼沒人貼影片?
因為會逆風阿,現在行人至上欸,你汽機車什麼東西? 乖乖給我閉嘴吃風向
行人違規換來的就是交通路口堵塞以及車禍,尤其尖峰時段最明顯
我敢說再繼續這樣單方面要求行人優先,再過一年台灣的交通會更畸形
從養出一票不禮讓的汽機車,變成養出一票愛闖紅燈不走斑馬線的同時還以為馬路是自己家後院的人
現在哪個立委敢跳出來說行人素質也有問題? 肯定沒有,搞不好講一句實話就別想連任了。
網紅也沒一個跳出來平衡一下這已經提倡過頭的現象,因為風是自己吹的,怎麼可能讓風吹回來
每個人都有機會當行人,以及駕駛
不管保障那一方,都等於是保障自己人身安全
但在台灣,行人和駕駛都一樣爛
可惜現在風向...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