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嚴重超時及不合理休息間隔
匿名
男友在一家炸雞餐廳上班
我覺得越來越不對勁
一開始聽男友說這家公司還不差
廚師
月休12天
前三個月37k
後面40k
上班時間PM3:00-AM2:00
升遷制度透明
還有企業內部進修課可以上課
但實際上班後
才知道上班時間是可能加班的(大清潔)
是可以掃到3:00上下的
最可悲的是人力越來越少
導致他們忙到翻天
內場外場都少的可憐
老闆還會事後檢討他們一天的*小瑕疵*
主管更是會因為如此的*小瑕疵
會半夜收到老闆的line訊息
進而導致外場主管也不想幹了
現在老闆又要開新分店
要求大夥明天去新分店上班
原店休息,大家去上班沒啥問題
但今天的員工們已經從下午3點上班到凌晨2點
明天卻要上新分店的早上10點到晚上10點
這很明顯不符合勞基法了吧
我查了一些資訊⬇️
發現就算跟勞基法舉報
好像也對企業也不痛不癢的
⬇️還有罰款2-100萬⬇️已經勸男友離職了
但怎麼想就覺得這種公司不能存在啊

真的是越想越不合理
很怕男友及他同事們暴斃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