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嚴重超時及不合理休息間隔

男友在一家炸雞餐廳上班 我覺得越來越不對勁 一開始聽男友說這家公司還不差 廚師 月休12天 前三個月37k 後面40k 上班時間PM3:00-AM2:00 升遷制度透明 還有企業內部進修課可以上課 但實際上班後 才知道上班時間是可能加班的(大清潔) 是可以掃到3:00上下的 最可悲的是人力越來越少 導致他們忙到翻天 內場外場都少的可憐 老闆還會事後檢討他們一天的*小瑕疵* 主管更是會因為如此的*小瑕疵 會半夜收到老闆的line訊息 進而導致外場主管也不想幹了 現在老闆又要開新分店 要求大夥明天去新分店上班 原店休息,大家去上班沒啥問題 但今天的員工們已經從下午3點上班到凌晨2點 明天卻要上新分店的早上10點到晚上10點 這很明顯不符合勞基法了吧 我查了一些資訊⬇️ 發現就算跟勞基法舉報 好像也對企業也不痛不癢的
megapx
⬇️還有罰款2-100萬⬇️
已經勸男友離職了 但怎麼想就覺得這種公司不能存在啊
sticker
真的是越想越不合理 很怕男友及他同事們暴斃欸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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