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東西到底要不要去告他,求幫忙出意見

今天去全聯買東西,因為臨時接到電話先放在打包區被偷走,價值233元的東西。 全聯後來說監視器有拍到可以去報案。但竊盜是公訴罪,不能撤回會有前科,到底要放過他還是要去報案好難🤯。一方面想說他真的是惡意偷竊很生氣,月底了還偷我東西。一方面又想說因為233元就因此讓一個人有前科,會不會影響他的一生…,雖然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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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會幹這種順手牽羊傢伙 87%都是慣犯 他們的樂趣就是偶爾幹走一個免錢東東覺得有夠爽這樣 人還不一定窮 還很常看到開豪車的 沒經驗的小偷真的看得出來這樣 何況你遇到的還是偷整理區顧客的 不是偷貨架的 他一定沒有猶疑 因為這個目標很快就會消失 不像店內物品是固定的 只要躲鏡頭跟店員時間寬裕 而且他們偷東西也未必是執著那個物品價值 我見過偶爾就來偷可樂跟滷味的阿伯 乳液用完就去超市偷還都用同品牌的對牌子挺忠誠阿嬤 其他東西都會乖乖買只偷寵物零食的怪阿姨 偷固定牌子醬瓜 還固定只拿一罐想配就來拿的 常態性去偷挖麵包、糖果來吃的人(拆封偷吃部份其餘留原地那種) 調監視錄影比開盲盒驚喜多了 什麼怪人都有 如果你在任何商店看到低價物被上防盜扣的 不要懷疑就是有民眾專偷這個 這種人他留了案底也還會繼續偷 因為很多是退休不工作的/家裡有錢不用工作的閒到靠這個刺激生活 這點污點根本不影響他找工作 他又不找 不用幫他多想他自己就不在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