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有精神疾病 我媽一直叫我去當兵

我有重度憂鬱症、躁鬱症、思覺失調症 其實我已經拿到免役證明了 但我媽怕我因為免役找不到工作 還有怕被親戚講閒話 一直問我能不能回去服兵役 還說我只要當4個月很快就出來 然後我就會很好找工作 也不會被親戚講閒話 可是他根本不在乎我精神有狀況 就為了他的面子 我也想順便問一下 被判免役後要再當兵應該不會吧 我真的很不想去當兵 我怕我的病情會更嚴重 我媽還要我去鎮公所問 免役能不能改判正常服役 我真的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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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啊 免役下來代表已經勾稽過了 部隊也不會想收 五、體檢作業要領及實施程序: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於辦理徵兵檢查前,應主動勾稽由衛生單位提供之精神疾病照護資料並以專案列管,及向社政單位比對役男身心障礙資料,或由役男檢具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或重大傷病證明,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規定者,由徵兵檢查會判定其體位;有疑義者,送請指定之檢查醫院或複檢醫院辦理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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