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 連鎖企業獅子大開口索取20萬 心情難調適

匿名
去年因為在二手平台跟一個二手賣家買到假貨,
那個假貨是有中標的,我一直以為有中文標籤就是有通路、是正品,但沒想到一打開來是假貨。
所以我在Dcard上以「有中文標籤就是正品嗎?」為標題,發一篇詢問文,然後配上假貨vs正品的照片。(那些照片是讓二手賣家可以跟原通路退貨的)
二手賣家跟我說是在XXX實體通路用接近原價購買,我覺得很震驚,因為那家店是連鎖店,所以我在那篇詢問文打完後,印象中是隔天,在上面補充原賣家講的話,然後貼了那間店的google map表示很震驚。
然後就被告了,我被告刑事的加重誹謗。我承認我不應該透露到這家店,但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要抹黑跟惡意誹謗,我單純是把二手賣家告訴我的東西貼出來,因為老實說我也有點難以置信。那篇文章貼出4個月被刪掉。
我跟身邊所有人描述這件事,大家都認為是小題大作,且要構成刑事必須要有我主觀惡意。
我承認我造成了傷害,在調解的當下其實對方一直誇大我造成的傷害,說我那篇文已經在搜尋引擎上給他們造成不可磨滅的標籤。
但我事後去google, 我那篇文早就被刪掉了,更沒有像他們說的有「後續影響」,甚至搜尋他們的店,跳出來都是「正品」等正面標籤,根本沒有所謂他們招牌毀掉的事實。
原告是以同行抹黑的預期來談條件,所以說他們討論是要我賠20萬。
但我根本不是同行抹黑,更沒有抹黑的意圖,我也是被騙、被誤導。原告還一直說看我剛出社會,看我要怎麼負責,他們就是要賠償+我全名的道歉貼文。
後續被調解委員說服到2萬,已經幫我砍價了等等的。但原本的20萬就是不合理,這樣也不算砍到什麼東西吧?_?
我有問原告,你要怎麼舉證你的損失,她只有繼續說我給他們的傷害還要什麼證據之類的言語。
調解現場原告非常仗勢欺人,講話非常大聲激動,連調解委員都在安撫我叫我不要怕等等的。
其實當下真的是被恐嚇威脅,她說我不接受,上法院我會賠更多。
加上調解委員息事寧人,所以原告+調解委員就一起說我這樣上法院會賠更多等等言詞 半哄半騙讓我同意。
當下因為害怕,就半推半就簽了名。
原告沒有給我證據他們的損失具體多少,就這樣開口20萬還裝作勉為其難妥協到2萬非常不合理!
我覺得這一切非常莫名其妙,我知道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但這樣已經超出合理程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