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花蓮有名的甜點店

#更 b25 b30 b31 b36 b41 b45 b49 b50 b53為老闆打手 更可能是老闆本人 根本不是旁觀者🙄 當時說得理直氣壯 敢做就不要怕被知道啊 需要完整詳情也可以公開 ———————————————————— 聽到我朋友跟我說她試用期時薪才100我真的不知道她腦袋出了什麼問題才會接受 更誇張的是還沒有勞保 奴性堅強嗎 明明是生意不錯的店怎麼對員工該有的權益這麼苛 省個幾百幾千有必要嗎 甜點好吃又怎樣 跟她說這種店就不要做了 居然還說沒關係 老闆人很好 而且我也不想要勞保 會被扣錢 無限傻眼 考慮幫她老闆檢個舉 開放大家打醒她唉 就當作日行一善 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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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根本就是你自己吧? 真心覺得你真的不要臉無敵,一開始說好試用期的薪資較低,願意再來做,做完才在這裡唧唧歪歪,不爽一開始就不要做嘛! 人家pt只有團保沒有勞保你知道為什麼嗎?你一個月能上到時數100小時以上嗎?若真職災團保能理賠給你的比勞保還要多很多,你他媽一個pt跟人家講勞退幹嘛?你是正職?你六十歲了?要退休了嗎?沒事多讀點書再出來吵,腦袋沒裝東西還出來討罵。 反正會吵的小孩才有糖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