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花蓮有名的甜點店

#更 b25 b30 b31 b36 b41 b45 b49 b50 b53為老闆打手 更可能是老闆本人 根本不是旁觀者🙄 當時說得理直氣壯 敢做就不要怕被知道啊 需要完整詳情也可以公開 ———————————————————— 聽到我朋友跟我說她試用期時薪才100我真的不知道她腦袋出了什麼問題才會接受 更誇張的是還沒有勞保 奴性堅強嗎 明明是生意不錯的店怎麼對員工該有的權益這麼苛 省個幾百幾千有必要嗎 甜點好吃又怎樣 跟她說這種店就不要做了 居然還說沒關係 老闆人很好 而且我也不想要勞保 會被扣錢 無限傻眼 考慮幫她老闆檢個舉 開放大家打醒她唉 就當作日行一善 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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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2 B33 B34 你們瞭解那裡的制度嗎? 雖然沒在那上班,但也從好幾位那裡的正職朋友那瞭解狀況,上文就像B31講的一樣,你們瞭解福利制度嗎?你們瞭解當事人工作情況嗎?你們知道離職內幕嗎? 1、三節獎金生日禮金屬於員工福利,公司額外給的獎勵,生日禮金有餐卷與電影票兩張,當事人說不看電影要求換其他獎勵,試問這不是不要臉是什麼? 2、關於勞保你們真的瞭解多少?你們保過嗎?用過嗎?真的瞭解嗎?不要只會上網查片面資料來說嘴,只會打自己嘴巴!勞退屬於退休金,還有在同公司任職滿幾年的正職才有你們查過嗎?當事人要求11月份要求只上10小時的班,卻要求一個月的勞保還真合理,完全不符合公司規定只好請他離開,離職要求要勞退?請問當事人六十歲了嗎?還是已經在年資可以退休了?老闆還是自掏腰包給他所謂的“勞退”,怎麼文中不告訴大家呢? 3、雖然試用期的薪資只有100,明顯違法,但試問各位,總是覺得時薪沒有126,公司就是違法,侵害到各位權益,換個角度說說你們領126的價值好嗎?你們權益是權益,公司的權益就不是權益?在志學街上的店家,說實在都不想請東華學生你們知道原因嗎?來上班不能洗碗不能煮怕熱怕火怕油,只能端盤子,那麼嬌回家吃父母就好了來外地讀書幹嘛?一個大學生只有小學生的產值,請你還給你80講難聽很多了,反正回歸那句話,會吵的小孩有糖吃,萬聖節剛過,的確蠻應景的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