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 租屋補助 溢領

如標題,今天早上承辦人員打電話來通知。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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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地方是精英二館(也就是高登) 我是112上學年度申請的,只租一學期(112/10~113/02),申請時一切程序都正常,租屋時也並未告知房屋用途是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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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退租後經過了半年發現不符合資格,朋友(現租客)轉達承辦人員有重新審核過,現在已經改標準,所以需退回補助款。(另外現租客表示他現在也無法申請)
megapx
想詢問其他高登的房客是否有發生此情形,是整棟都登記為辦公室還是只有個別房東? 如果是整棟都這樣那我也是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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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連看屋的時候都告訴我要填辦公室,你是住客怎麼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