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 租屋補助 溢領

如標題,今天早上承辦人員打電話來通知。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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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地方是精英二館(也就是高登) 我是112上學年度申請的,只租一學期(112/10~113/02),申請時一切程序都正常,租屋時也並未告知房屋用途是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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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退租後經過了半年發現不符合資格,朋友(現租客)轉達承辦人員有重新審核過,現在已經改標準,所以需退回補助款。(另外現租客表示他現在也無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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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詢問其他高登的房客是否有發生此情形,是整棟都登記為辦公室還是只有個別房東? 如果是整棟都這樣那我也是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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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高登還是菁英,每間房的用途都不一樣,我當初沒過原因是該房屋使用用途是機房==,我記得承辦員說只要合約書上有跟住房、租屋等有關詞彙,申請就能過,我忘記後來怎麼處理的反正申請通過的了,可以問一下承辦人員~ 1. 你租屋時申請該單位並未指出有審核不合格之處要求你補件。 2. 你目前已經退租半年,確發函告知經法務相關人員查詢不符合規定要你退還溢領金額(那一開始審核通過發放補助金的法務是幹麻用的?裝飾嗎? 3. 在你退租後更改了審核標準,跟你有什麼關係,你是更改審核標準前申請的,而且也完全按照正規流程申請並審核通過。 建議收集當時的申請資料、租賃合約、審核通過資料、截圖、通話錄音等向相關單位直接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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