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單方面退學學生

我朋友沒有帳號,但是他最近遇到這個問題,想請問一下大家有沒有相關經驗,或是相關人士 他的孩子現在被園方弄在一個很尷尬的狀態,明明有入學,但被園方一口咬住說沒有讓他們交註冊費,所以是試讀,但是他已經入學3個禮拜了 大家好,這邊想問關於「幼稚園未給家長簽教保服務契約」所衍生的問題 1.學校堅稱未簽此契約小朋友系統登入為試讀(而非入學),那請問試讀的天數限制怎麼去規範?是否在試讀期間學生權益處於模糊地帶? 2.試讀期間學生收取的名額,如幼幼班一樣是依照1個老師對8個幼童嗎? 3.試讀期間園方要幫小孩保保險嗎?是否可以請園方拿出收據? 4.園方在試讀期間老師可以在非上班時間隨時拿錢到我家門口來退費嗎?園方可以仗著不給家長簽教保服務契約隨時辦理退款嗎?請問這符合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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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4來說~ 早療老師是認定孩子已入學~含註冊、簽約等相關程序完備,才用"退學"的文字。 但就文字敘述~ 註冊費未收、簽約未簽~ 那就連入學都不算,自然不能用"退學"的文字。 且早療機構的老師怎麼能自行判定幼兒園的事務,如果是政府 還知道那些法條規定了那些,但私立幼兒園絕大多數是自行決定,不然怎麼叫"私立",即便今天是公立...多數會出"隔離"的手法讓家長自行轉學。 1的部分~ 我第一次聽到要一個禮拜內簽約,畢竟試讀的長短 要看幼兒適應狀況, 通常前一週就是哭...哭完還是哭....可能也吃不下或不睡覺,一個禮拜內多數學校無法判斷孩子到底是否適應。我們園的部分即便有註冊完畢,也有三個案例是一週內攻擊老師、同學數次,紀錄幼兒行為後,跟家長商議仍然請他們自行離園,不然其他家長告到學校(或雙方家長互告),班內事務都不用進行了。 原則上不管公私立幼兒園在實務操作面上,只要幼兒有極度不適應(嘔吐、整天尖叫)或攻擊他人之行為(也有自殘行為的可能),一種是隔離一種是勸退,這兩種做法都是好的,總比班內幼兒傷痕累累之後,雙方家長互告好多了。 所以這案~在我的看法是 園方因某種因素不收這位幼兒,有他自己的考量,畢竟私立的學費挺貴的,園方不收學費~就已經是園方考量居多因素(實際狀況不知),予以拒收這算好的。 比較糟的園方是 只要有繳錢家長最大,其他事務給老師或家長自行去鬧,這樣最糟,等到出事再把錯推給老師....個人認為~有時老師被逼到虐童,就是園方只想賺錢,有事老師扛。 我想目前園方的作法結果是好的,過程可能粗糙點,但政府如果因為沒簽約罰3000元,我覺得也無理,難道每個孩子一入園就很乖巧? 照顧的是人~不是商品,只用七天就要強制簽約,就大多數家長來說~ 家長不想簽的居多吧,那全國各園所不就天天被政府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