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不剝兔毛但是活宰了再拔就可以?!
最近FB上有個熱門的影片
關於韓國在街上進行實驗, 有個人穿著兔子服裝,到處隨機抓路的頭髮
由於沒有事先告知,路人的反應當然非常生氣
這影片是在做無聲的抗議, 因為有些兔毛生產廠直接活剝兔子的毛
換作是人,輕輕抓一下頭髮都會生氣了,那兔子呢?
我就在臉書上分享了這個影片但是意外引起了我和一些朋友的討(ㄌㄨㄣˋ)論(ㄓㄢˋ)
朋友看了影片後, 說: 那就宰了兔子再剝皮。兔肉也可以吃
我回: 你怕牠們痛直接殺了不就一樣⋯⋯生命還是沒被你救到啊
朋友: 你都在吃雞豬牛羊鴨了ㄟ,你說這種話????????
當下我整個無語
吃兔肉確實是沒說不合法, 政府也沒設法說你能吃甚麼或不能吃甚麼
你要吃也是你的事
但是難道"吃兔肉"的合法性, 能夠造就"剝兔毛"的合理性嗎?
殺了再剝皮確實是比較"人道", 因為至少不會讓他們感到那麼痛苦
但是今天如果說為了兔皮兔毛, 不想活剝就先撲殺兔子
難道是一個更好的解決辦法嗎?
我自己是肉食者, 確實我也知道我殺了很多豬牛雞鴨
但是就因為我是肉食者我就要支持你吃兔子再剝毛嗎?= =
有人說異性戀者不能支持同性戀者的?
真的不懂說不拔兔毛的解決辦法是吃了再拔這個道理耶
到底是那裡有比較好?
說你不想打人直接先殺人比較人道對嗎?
可以論戰啊
我就想知道你的論點在哪
(這篇應該不會熱門到會被放上臉書啦,但是以防萬一還是說一下不想被放到臉書)
附上那個影片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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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這是一篇狄卡校聊寵物文章的整理。(以下文長),狄卡文章雖然不像維基百科可以供大家編輯,知識的累積像萬川集海一般,但這裡是許多卡友留下足跡之處,許許多多的經驗和情感是網路其他地方查也查不到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