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不剝兔毛但是活宰了再拔就可以?!

最近FB上有個熱門的影片 關於韓國在街上進行實驗, 有個人穿著兔子服裝,到處隨機抓路的頭髮 由於沒有事先告知,路人的反應當然非常生氣 這影片是在做無聲的抗議, 因為有些兔毛生產廠直接活剝兔子的毛 換作是人,輕輕抓一下頭髮都會生氣了,那兔子呢? 我就在臉書上分享了這個影片但是意外引起了我和一些朋友的討(ㄌㄨㄣˋ)論(ㄓㄢˋ) 朋友看了影片後, 說: 那就宰了兔子再剝皮。兔肉也可以吃 我回: 你怕牠們痛直接殺了不就一樣⋯⋯生命還是沒被你救到啊 朋友: 你都在吃雞豬牛羊鴨了ㄟ,你說這種話???????? 當下我整個無語 吃兔肉確實是沒說不合法, 政府也沒設法說你能吃甚麼或不能吃甚麼 你要吃也是你的事 但是難道"吃兔肉"的合法性, 能夠造就"剝兔毛"的合理性嗎? 殺了再剝皮確實是比較"人道", 因為至少不會讓他們感到那麼痛苦 但是今天如果說為了兔皮兔毛, 不想活剝就先撲殺兔子 難道是一個更好的解決辦法嗎? 我自己是肉食者, 確實我也知道我殺了很多豬牛雞鴨 但是就因為我是肉食者我就要支持你吃兔子再剝毛嗎?= = 有人說異性戀者不能支持同性戀者的? 真的不懂說不拔兔毛的解決辦法是吃了再拔這個道理耶 到底是那裡有比較好? 說你不想打人直接先殺人比較人道對嗎? 可以論戰啊 我就想知道你的論點在哪 (這篇應該不會熱門到會被放上臉書啦,但是以防萬一還是說一下不想被放到臉書) 附上那個影片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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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我不認為吃肉有什麼問題,靈長動物雖然多數是偏向蔬食的雜食,但在野外那樣食物取得不易的條件下,能取得可食的動物性蛋白往往會有喜悅產生,所以這也能說明我為什麼會愛吃肉了(? 人與許多動物之間的連結不難理解,例如狗,狗曾經是人類豢養的幼狼,牠們曾經陪伴我們的老祖宗走過一段艱難又漫長的日子,無論是在守望或是狩獵上,更別提那些任我們榨取的經濟動物了,那我們長期演化下,有沒有可能會保留熱愛動物的基因(因為願意接近動物的人更有利存活)我不清楚,但目前已知多數人類天生會對長相具有嬰兒特徵的「可愛動物」有較多好感(大頭、大眼睛高額頭如例如小狗小貓、皮卡丘、各種Q版造型人偶等),所以無怪乎在道德、情感上,對特定動物偏頗的人比比皆是。 愛護動物可以很純粹,也可以很複雜,理想上我眼中的這件事情需要有相當充足的知識作為輔助,如此才能看到更多的面向也不會流於鄉愿,做為一個動物從業人員,我相信我比多數人,雙手沾滿更多的血腥,但我深愛動物,我不浪費、我扎實學習、我用熟練而果斷的技術處理動物,我也努力做到推己及人,因為我相信這個方向是好的。 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