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初 我他媽就是這樣說的

時間倒退半年, 想當初同婚未過 公投未投的時候, 大家為了公投的內容吵得不可開交 身為異性戀的我,一直站在彩虹的一端,幫同性戀的朋友們說話、參加同婚遊行等等... 而公投的其中一條,立專法還是民法這個問題 當初我的想法是,「專法沒有不好,多數人無法一次接受太大的改變,一步步的進步對於社會是有益處的。」 可是 就是這個可是! 在此大多的人聽到我的說法,就開始批評 抨擊我,攻擊我的學校 我的人,而無法理性溝通 互相說服.... 公投之後,看到大家因為立專法而開心,我也跟著感動,但是現在想想,那時候攻擊我的言論也讓我受傷不少.... 或許當時你們已經被混怒給衝昏頭,可是也傷害了一個一直為你們發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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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 我都有看到哦~ 最近在考試 無法每篇回 其實我了解挺民法的立場,當初公投也投了民法一票 畢竟是大多同志想要的,這是基本的尊重 對民法的看法,是覺得民法並不健全,原本異性婚姻已經被民法綁死了,實在沒必要再拉同性婚姻進來。 立專法的話,至少可以量身定做一套法律,就像現在這樣。 其實是想讓大家了解,網路上的溝通只會不斷引起對立,並沒有溝通的成份在。 至少我當時感覺不到任何人有認真思考我的發言,只有看到謾罵 侮辱 歧視的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