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7更 已判決

[各方媒體若有需要,歡迎自行轉發。] [歡迎在乎與本文議題的委員、民代善用] 特別感謝警員凌玉書、分隊長林盈如,及其他協助的警員們,真的真的非常感謝。
緩刑是用來鼓勵改過自新,制度是否足以防止再犯? ———簡易時間軸——— 2024-06-30 發現嘉大男留言內容 2024-07-01 以「未成年性交罪」告發 2024-07-06 媒體陸續報導 2024-07-08 以「妨害風化罪」告發 2025-05-09 收到起訴通知書 2025-06-16 網路裁判書公開 ——————————— 期間「國立嘉義大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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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他們是不是同一個人呢? 到底有幾位「國立嘉義大學」呢? 謝謝 B46 ——————————— 謝謝積極聯絡媒體的 B1 ,感謝記者陳弘逸、鍾淳渝、 蕭意溎的報導。
—————原文————— 06/30
於此篇文底下看到這樣的留言,附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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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有辦法檢舉嗎? 警察報案找到他確認有沒有此事發生的那種。 我明天會去警察局詢問。 不曉得有沒有專業人士,能夠分享相關知識?
愛心
驚訝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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