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居要不要分擔房租?(三更結束)

三更: 謝謝大家的意見,之後回台灣找到工作就會離開他那邊不跟他住了。 謝謝大家熱心討論,我每一個都有看到 更新: 後來我像大家說的去跟男友在談這件事情 以下: 我:不然水電帳單改回這個家我去付這樣 男友:沒關係我讓我媽跟我說多少我在給 我:也不是不可以,就看多少你跟我說嗎? 男友:對啊就我跟你報,多的當我零用錢 我:那這樣你要零用錢要我管帳 後來這個問題這樣就差不多了 所以算是解決一部分小問題 於是他又提說管理費的部分 我:這樣管理費的話多少啊 男友:2400 我:真的假的?有點貴 男友:還好吧,但我覺得對你負擔會比較重 我:還是我們住一起一人一半? 到這邊男友同意我的提議 給各位參考看看,我打一些部分給大家參考 原文: 是這樣的,我跟男友之後預計會都住一起,房子是男友家買的,這幾天有在跟我討論要不要酌收費用,我自己是聽到有一點猶豫因為是你提說要不要跟你住。 後來的對話如下: 男友:還是一個月酌收2000~3000左右? 我:還是我出水電費這樣? 男友:那你可能要跟我媽講一下 現在的水電費確實是她媽媽付的 我覺得如果說繳房租很沒有人情的感覺(畢竟是朝著未來會想結婚的方向為前提) 我想請問有相同情況的人是如何解決這件事情的 我們生活基本上都是互相,沒有說誰比較多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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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1 不留在英國嗎 相信妳自己的直覺 有困惑就是問題的開端 有錢又摳的人很多 這就是人家有錢積少成多的方法 有看過新聞上的豪門媳婦 一個月給的生活費好像只有兩萬 我還是建議不要為了方便 跟他同居 如果真的回台灣 妳自己找一個小套房住 交往不要同居 我個人覺得女孩子超吃虧的 而且有自己的空間 如果吵架也有喘息的地方 最後 在英國如果妳有能力的話 薪資不會差 我工作穩定 這裡消費高但薪水夠花費 過的很開心 女人要經濟獨立 不要因為男方有錢而覺得能靠對方 因為誰知道變心的時候是何時 妳要先自己經濟站穩 再去想結婚的事 如果自己經濟不夠獨立 我會勸妳不要結婚 不然等孩子生下來 妳錢不夠 後援不給力 先生因故跟妳分開 也不負責任 會像很多版上的女網友一樣 被迫咬牙自己養孩子 或是被迫跟自己小孩分開 會很慘 妳既然能來英國 不需要回台灣卻過苦日子 很多同居的女生 都因愛之名變免費台傭 幫做家事掃地洗衣什麼的 就拉近黃臉婆的距離 自己在家美滋滋出門漂漂跟男友見面不好嗎 幹嘛在還沒有結婚時就要穿家居服天天看對方
B26(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