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愛與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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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篇文章很有意思,以被傷害過為前提,感覺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被傷害過,還在意他,願意祝福他,就是還愛著 2.被傷害過,不在意他,願意祝福他,就是放下 3.被傷害過,還在意他,不願意祝福他,就是執念 想聽聽大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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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在想 好像很多男生都有白月光 也會有一些女生因為男友還記著前女友 覺得前女友什麼都好 而感到受傷 但我其實覺得那些很多都不是愛 而是執念或遺憾 就像甄嬛傳好像也是這樣 雖然皇上好像都把妻妾當成純元替代品 好像很愛 但作者說如果純元還活著 最後也是一樣會被丟掉 得不到的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