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萬+次曝光

老婆得癌症要花錢,家族土地要賣了,我該同意嗎? 更新:不再回覆了

最近真的有點煩,想上來問問大家意見。 老婆最近得癌症(癌3-4期之間),之後治療應該會花不少錢,我們還有一個女兒,目前才在讀幼稚園。 剛好家裡有一塊共有土地,市值大概八位數左右,總共有9個人持有,現在其他8個人都同意賣了,只剩我還沒點頭。 等於我現在算是最後那個關鍵的人。 其實以前我是覺得祖產能留就留,土地這種東西賣掉就沒了,以後要買回來也不一定買得起。 但現在老婆生病,又有小孩要養,我就一直在想,我到底還要不要堅持留這塊地。 如果同意賣,我至少可以拿到自己那一份,老婆後續治療需要用錢也比較不用擔心。 但又怕現在賣掉,以後土地漲了會後悔,或者女兒長大之後,會覺得當初怎麼沒把祖產留下來。 只是換個角度想,老婆現在需要治療,女兒也還這麼小,媽媽能陪她長大,應該比一塊土地重要吧? 現在真的很兩難。 想問問大家,如果是你們,其他8個人都已經同意賣,老婆又剛好生病需要錢,你們會直接點頭嗎? 還是會想辦法先從別的地方籌錢,土地能不賣就不賣? 真的想聽聽大家的想法,不管支持賣或不賣都可以。
megapx
------------------------------------------------------------------------------------------------------------------------------------------ 不再一一回覆了。 剛剛已經打電話跟我堂叔談過,他本身也是代書,同時也是這塊土地九位持分人之一,算是目前大家主要在聯絡、協調的人。他也願意幫忙處理,我這邊決定把自己的持分賣掉,先救我老婆比較重要。 我也有跟小朋友稍微說明,媽媽現在罹患乳癌三期,未來的狀況可能不太樂觀。 老婆則跟我說,如果真的有那一天,希望我不要再娶,好好把女兒照顧長大,我也答應她了。 謝謝大家這段時間給我的意見跟指點,我都有看進去,真的很感謝。
留言
以財務規劃的角度,我會建議不要把這件事設定成「祖產」和「老婆」之間的二選一,而是回到家庭整體風險管理來思考。 癌症第三、四期最大的壓力,往往不是一次性的醫療費,而是長期治療、收入中斷、照顧成本,以及未來幾年的家庭現金流。如果家庭資產大多集中在流動性較低的土地,卻沒有足夠的現金應付突發狀況,再有價值的資產,也可能無法在需要的時候發揮作用。 另外,這塊土地是9人共有,目前已有8位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土地本身就有流動性及管理上的限制,未來是否一定會持續增值,沒有人能保證;相反地,家人的治療時機卻是不能錯過的。因此,建議不要只從「土地會不會漲」來思考,而是評估出售後是否能有效降低家庭財務風險。 在決定是否出售之前,建議先完整盤點: 1. 未來2~5年的醫療、照護與家庭生活支出。 2. 健保、重大傷病資格、商業保險可提供哪些保障。 3. 家庭是否有足夠的緊急預備金,以及收入是否會因照顧而減少。 4. 如果不賣土地,是否需要借貸,以及借貸成本是否比出售土地更高。 同時,也建議先善用醫療與社會福利資源,很多家庭其實可以減輕不少負擔,例如: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癌症專區(癌症照護與資源):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重大傷病證明、健保給付):
• 醫院社工室與個案管理師(協助申請醫療補助、急難救助、長照資源及民間基金會補助) • 癌症希望基金會:
• 台灣癌症基金會:
•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社會處)也有急難救助、醫療補助及弱勢家庭相關方案,可主動洽詢。 如果經過完整評估後,出售土地可以讓太太安心接受治療、避免家庭背負沉重債務,也能維持孩子的生活與教育,我認為這不是「敗掉祖產」,而是讓資產在家人最需要的時候發揮它真正的價值。 最後,也建議和醫院的社工師、個案管理師,以及專業理財規劃人員一起討論醫療、保險與家庭財務規劃,做出的決定會比單靠網友意見更完整、更符合你們家的實際情況。 祝福太太治療順利,也希望你們一家能平安度過這段艱難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