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同志大遊行的六色宣言

先說,我是一名同性戀,我發這文並不是要抨擊同志大遊行的宣言,主要是發表並與大家討論一下這六色宣言的看法,希望大家用理性與多元的角度來討論,如果留言出現激烈的言論,就麻煩也請大家忽略,別讓討論區變成戰場。 ------------------------------------------------------------------------------------------------------------------------ 首先,同志大遊行從最初到現在,已經把對象從"同性戀"擴大到"多元族群",期盼這個社會對於多元族群的存在能有所包容並視為理所當然,希望"歧視"的行為不再存在。 但是對於同志大遊行的六色宣言,我覺得似乎與同志大遊行的初衷有點偏離了呢?? 首先我們來看看原始的彩虹六色代表的意義 紅色:生命 橘色:治癒 黃色:陽光 綠色:自然 藍色:和諧/寧靜 紫色:精神 先說明我對這六色的理解。 生命的紅色:一視同仁,尊重每個生命的平等價值。 治癒的橘色:治療這個世界的歧視病態,消弭這個世上的族群對立。 陽光的黃色:認同每個族群存在,如同陽光的照耀不分你我。 自然的綠色:多元族群的並立才是自然的樣貌。 和諧/寧靜的藍色:社會彼此包容多元文化,讓多元文化是和諧寧靜的存在,一切是理所當然。 精神的紫色:大愛精神,真愛是不分性別、貧富、貴賤。 把上面這六個顏色的意義放在一起,就是這個世界。 這世界的生態、顏色,本來就不是單一,多元性別、文化存在的也是這世界的一部分,唯有多種顏色的凝聚,才能體現這世界的美好,六色彩虹的意義,結合再一起就是兩個字:包容。 看完我的理解之後,我們來看看台灣重新定義之後的六色宣言 台灣重新定義之後的六色宣言 紅色:性愛 - 廢除惡法,性權就是人權 橙色:力量 - 集體展現,我們就是力量 黃色:希望 - 勇往直前,打造希望種子 綠色:自然 - 看見差異,自然展現本性 藍色:自由 - 自主多元,解放身體自由 紫色:藝術 - 活出自我,創造繽紛藝術 我個人覺得黃色綠色紫色還好 在我理解的和重新定義的似乎也有那麼相同之處。 那麼來看看紅色橙色藍色吧! 只有我覺得重新定義後就變得很奇怪嗎? 接下來分別看一下這三個顏色, 紅色:生命VS性愛,多元族群的並立,應該要用生命等價這件事情來看待,生命等價可以同時包含了很多的事情,但今天選擇了性愛當作了定義宣言,是不是有點狹隘了? 橙色:治癒VS力量,老實說我的觀點這兩個似乎是衝突的定義,治癒這世界的歧視病態應該是教育社會族群間的等價,不因族群群體大小、力量大小而有所不同,即便那個族群只有一個人,也不該讓社會對他有所歧視。然而在台灣,選擇了力量當作宣言,凝聚人群集體展現,但不管這個族群人多人少,社會對於這個群體帶有歧視病態還是沒有消彌不是嗎? 藍色:和諧/寧靜 VS自由,我的看法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就算是多元族群並立,也該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規矩中生活,人與人之間有了規矩才能和諧寧靜,台灣今天選擇自由當作宣言,但法規與自由本來就互相牽制,自由這件事情並不能無限上綱,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本來就有解放身體自由,如今選擇這個當作宣言的意義是甚麼呢?是在宣揚能夠愛怎麼解放身體就怎麼解放嗎? 對於上面三個顏色,老實說我真的不是很懂當初寫下這個宣言的人的想法是甚麼。 同志大遊行的目的應該就是要消除社會歧視,打破社會假友善的現況,讓大家懂得包容多元族群的存在。 因此大家覺得,哪一種意義才會更符合同志大遊行的主要訴求呢? 是我所理解的六色彩虹旗還是台灣同志遊行聯盟的六色宣言? 我想要知道大家對於這個議題的看法 希望大家能夠用理性的方式表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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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了未成年發生性行為這件事情,不曉得原PO 有沒有參加去年的遊行,主題就是:『年齡不設限,解放暗櫃,青春自主』,當中有團體的訴求是廢除刑法227,這當然引起了許多父母及保守團體的抨擊,當中也有很多同志族群十分排斥。他們的訴求如同你所說:未成年者不能享有性權自主,那他們的人權在哪裡,所以未成年者應該也要有掌控自己身體的權力!他們口中的惡法就是刑法227。 當然這又是一個很值得深入討論的議題,但我們在這裡就點到為止。但我個人對這個議題是站在不排除的立場,因為我認為他們有他們的道理,只是配套並沒有很完整。 再來,針對『性』跟『生命』的用法,應該說就華人的觀念裡,性是一個禁忌,好像跟性扯上關係的就是邪惡的;但是性本身本來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我覺得這方面《性解放學姐》有很多挑戰極限的討論可以去參考。 那麼用生命明明可以更多元的去包容不同族群,為什麼偏偏要用性,我想畢竟這還是個『同志』遊行,而不是『人權』遊行,性愛能夠比較清楚去說明出同志(及其他性少數)是怎麼被社會所歧視與打壓。 不曉得原Po有沒有聽過:「白人不是一種膚色;男人不是一種性別;異性戀不是一種性取向」因為我們一直都不是社會的主流,所以我們不被看見,要團結起來被看見之後才有可能教化大眾(打完之後發現有點會錯意,但還是決定留著這段話) 我在想治癒與力量在意的點應該是 「『集體』展現,我們就是力量」。當中的集體我會把他聯想成「所有的」性少數組群的團結,讓你知道你在這個世界上不是孤單的;就算你只有一個人的力量但不要害怕,我們會跟你並肩在一起,讓世界看見你。 我想這樣台灣(或是我)對橘色的定義就跟原先的治癒是完全不同的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