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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是讀法律的,但這個比較像台鐵的整體性問題,在這個事件中司機雖然有最大的因果關係,但司機不是故意的,且台鐵自身培訓司機時,也是隨便培訓,再加上本身台鐵基層員工於工作時有較大的壓力與較差待遇,且台鐵也沒有妥善維修列車,而台鐵高層因為沒有與事件有很直接的因果關係,所以不會被判過失致死,簡單來說就是台鐵整體有問題,高層又喜歡擺爛,出了事就靠基層抗,最後真的判刑也只能判司機一個人,但法官又不能判司機很重的罪,如果判很重,那就更表示事情都是司機員的錯,而其他人沒有太大錯誤(其他人沒有被起訴是證據不足與因果關係不夠直接),唉~希望台鐵改革速度能快一點。
B1(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