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宣告不治

昨天晚上宣告不治 請問針對未成年的法律是不是太輕了? 殺人的郭姓被告在今年二月就犯下霸凌事件, 之後轉學到該校就讀, 請問就讀的時候,教導組都不看轉學原因的嗎? 明知是問題學生卻又沒有相對處置, 很多時候不是未成年不懂事, 他知道刀捅下去會出事也知道會面臨責罰, 但就是捅了, 這tm不是明知故犯嗎? 不論是不是單親家庭, 單親一定就比別人差嗎? 還有教唆的女生,開庭結果就是責付?? 法律覺得這會教唆殺人的學生是可以教化的? 原本兩個學生可能還慶幸殺人未遂, 這下好了, 直接殺人罪嫌起步, 不過少事法還是太輕了, 感化教育出來人就沒事了, 反正年滿18歲就沒案底了, 看到這個真的很傻眼…… 奉公守法就該被人傷害, 而加害人法律始終保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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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小心額~~ 歹年頭搞蕭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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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今天女生去跟乾哥說, 哥~某班的誰凶我啦!幫幫我啦! 然後開始哭, +9男忍不了了, 去到班級就是三字經問候, 之後講道理講不贏, 腦羞直接掏出刀子, 往某人的脖子等要害殺去, 請問女生有沒有錯? 還是只有男生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