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不賠錢

想請問大家 當時出車禍時對方從後面撞到我的當下他沒有說話是我轉頭看他說是你撞到我的(因為他的臉一副我的問題)他當下回我「對啊!我撞到你啊!那你想怎樣?」因為我當下被他的一整個態度搞到很矇 之後就綠燈了因為是大馬路前面也沒有地方可以停我就先右轉 本來想說他會跟著我之後他就也騎走了⋯之後當天越想越不對勁 雖然沒有到很嚴重但我覺得他的態度真的很差 所以我隔天就去警察局報案做筆錄。我知道我當下處理事情的方式不對應該馬上報警但第一次遇到我當下真的嚇到沒有想這麼多 之後有傳簡訊給他車行的報價單但他不理會 說他不賠 我就去申請初判表上面寫他全責 我就再傳給他 他一樣不賠 硬壓著我當下沒有馬上報案還有我要怎麼保證那些傷都是他造成的?初判表上面也有去做筆錄時警察拍我機車損傷的照片 他就回答我「警察照我有在現場嗎?好笑」請問遇到這種人我應該怎麼處理🥲要申請支付命令、調解委員會還是直接民事訴訟? 他從撞到我的當下到現在沒有一句道歉 態度非常惡劣 我車子也沒有很嚴重 如果當下很誠心的道歉我可能連警察局都不會去 我就是要他為他的態度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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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遇到的不是「問題」,是一個不想負責的逃避者。 對這種人,心軟等於邀請更多麻煩。 你現在需要的不是糾結,而是清楚、有力、可執行的步驟。 以下是最實際、最省力、最有效的處理方式: --- 1. 你已經報案、初判表也出來(對方全責)——這是你最大的本錢 他嘴再硬,都比不上 警方的初判、你的筆錄、現場照片、你的車損紀錄。 態度差不重要,證據才重要,而你有。 --- 2. 下一步:先走「調解委員會」 理由很簡單: 便宜 流程快 對方不來=對他不利 最後的調解書,可直接拿去強制執行(效力接近判決) 調解失敗,你也不會損失什麼,反而建立更多紀錄。 --- 3. 如果他仍然死不出現、不賠 → 再走民事 但你不用一開始就打民事訴訟,因為: 成本較高 流程慢 先調解可以讓你更有利 你有「初判他全責」這張底牌,走民事基本上勝算極高, 而他如果不出庭,只會輸更快。 --- 4. 支付命令可以,但要注意一件事 支付命令適合「欠錢但不爭議」的情況。 你的狀況中對方已經說: 他不承認是他撞的 他質疑你的損傷不是當時的 他不同意賠償 代表他一定會「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會被駁回,等於浪費時間。 所以支付命令不是你的首選。 --- 5. 最務實的流程(照這樣做就對了) ① 保存所有證據 初判表 當天警察局拍的車損照片 車行報價單 你傳給他的訊息、他拒賠的回覆 他的惡劣態度(能截圖就截圖) 這些就是你之後的武器。 ② 去區公所申請「交通事故調解」 對方不來也沒差,你有紀錄就好。 ③ 調解不成立 → 憑初判表直接走民事請求 你會是勝方,他最後還要付訴訟費、利息。 --- 6. 最後一句:不要怕麻煩,他才會怕你 你現在不是要跟他吵,而是要讓他面對「法律程序」。 多數這類人都是嘴硬,但收到法院通知就會馬上軟。 你只需要做的,就是一步步走程序,不要被他的嘴帶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