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捐贈物資還要指定品牌?

如題,越看越傻眼? 原來現在捐贈物資不是保存良好就可以哦? 衣服包包原來還必須指定有牌子的? 雖回覆說有品牌的是要義賣,那賣不完的是不是就自己背?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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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誒,我願意丟舊衣回收代表可能size不合、穿膩了、有買新衣服...,那些不是不能穿不能賣,只是我懶得花時間賣那點錢,直接回收做公益讓有需要的人再用盡剩餘價值誒,現在還要求捐贈大品牌的話那我幹嘛捐?會不會哪天我發現那些有需要的人全身大品牌,穿的都比我好?如果已經備有大量其他品牌同類型物資,那幹嘛還要徵求大品牌的同類型物資?一定要大品牌才穿的下去?有沒有這麼嬌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