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捐贈物資還要指定品牌?

如題,越看越傻眼? 原來現在捐贈物資不是保存良好就可以哦? 衣服包包原來還必須指定有牌子的? 雖回覆說有品牌的是要義賣,那賣不完的是不是就自己背?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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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去過這些愛心場所。 因此我有個疑問: 如果所謂的「普通品質」物品已經足夠,那為什麼還要繼續要人家捐贈「高品質」品牌物品? 我的認知是既然是捐贈物,那只要東西全新、8-9成新、乾淨、功能正常。 那就可以使用了不是嗎? 為什麼非得要「Nike」、「Timberland」…等等? 底下很多反駁的說:因為有人會捐贈「垃圾」、「不堪用」的東西,因此要要求品牌。 但是…若「不堪用」就不應該成為「捐贈品」對吧?拒絕捐贈者啊 且應當是規定「物品需8成新以上」、「需功能正常」、「需堪用」…等等的條件才是吧? 所以今天捐贈者捐贈的Timberland是破破髒髒、鞋底磨損、皮革快磨破,這樣可以? 如果你會說這樣不行,那為什麼其他品牌乾淨、全新/近新卻不可以? 沒有高預算就過沒有高預算的生活。 買不起一雙$3000-6000的鞋子,那就穿$300-600。 經濟困難了還在挑,其實也沒這麼困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