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禮物規定 500 元等值,但抽到的實體落差很大,這樣正常嗎?

前幾天去金典酒店參加他們辦的交換禮物活動 活動規則很清楚: 需要準備價值 500 元的禮物,並附上發票 我想先說,我可以接受抽到的禮物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畢竟交換禮物本來就有風險 但讓我覺得不舒服的是 我實際拿到的禮物,不論是數量、質感或整體感受 跟活動規定的「500 元等值交換」有明顯落差 就算有附發票 實體內容還是會讓人覺得比較像是「為了符合規定而湊的」 我並不是想指責送禮的人 只是覺得既然有訂金額與規則 主辦單位是不是也應該確保活動的公平性 想問大家,如果遇到這種狀況 你們會向主辦反映嗎? 還是會覺得算了當作經驗?
megapx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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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不解的是 反正都要花500元了 不管一個好的500元禮物 或是多個組成500元的爛禮物 都是要花一樣的錢 為什麼要給爛禮物